建教班增修定校規懲處辦法 |
萬能工商建教班增修定校規懲處辦法八十年九月校務會議訂定 八十七年七月修訂 九十六年十一月修訂 主旨:為端正本校優良校風,培養學生良好生活情操、陶冶高尚品德,增修定下列校規事項: 一、罷工(課)事件者(含集體抗爭)之行政處分。
二、打架鬥毆事件之行政處分
三、禁止進廠之違規事件:凡有以下情形者一律停止進廠。
四、凡違犯校規記滿三大過,經核定留校察看者,一律停止進廠。 五、其它未盡事宜、得召開訓導會議增修訂之。 |
建教班增修定校規懲處辦法 |
萬能工商建教班增修定校規懲處辦法八十年九月校務會議訂定 八十七年七月修訂 九十六年十一月修訂 主旨:為端正本校優良校風,培養學生良好生活情操、陶冶高尚品德,增修定下列校規事項: 一、罷工(課)事件者(含集體抗爭)之行政處分。
二、打架鬥毆事件之行政處分
三、禁止進廠之違規事件:凡有以下情形者一律停止進廠。
四、凡違犯校規記滿三大過,經核定留校察看者,一律停止進廠。 五、其它未盡事宜、得召開訓導會議增修訂之。 |
Designed by WNVS 2013.10.30